第十四章 计出狗窝-《中外英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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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下午,宋得森一家,来到山东省临沂的蛟龙乡避难。蛟龙乡上,有一个穷人,名叫沈太俭。他听了宋得森的遭遇后,就打起了抱不平,并向宋得森说:“穷兄弟,跟我走,咱给你先找个住的地方,等安定下来再说。”一会儿,沈太俭把宋得森一家,领进一间破草房子。这座破草房子,四周由红泥简单垒成,四面透亮。

    宋得森问:“这是你的家?”

    “不!这是我小叔的住宅。去年春天,他一家因生活不下去了,都去‘闯关东’了。”

    不一会儿,沈太俭又拿来了锅碗瓢盆等餐炊具。邻近的几家穷邻居,还凑了一点吃的和烧的送过来。

    不久,宋得森听到王在和一家被三坏种杀了之后,又悲痛又气愤。他想:“王在和是一个人人皆知的大好人,如今却落到这个下场;他的冤仇我宋得森最清楚,我不为他报仇还是人吗?”

    于是,得森托人写了呈子,递交县衙告了状。

    半个多月过去了。状子如石沉大海,毫无音讯。得森又连递三张,还是没有动静。

    在得森万分着急之时,听人讲“闯衙喊冤”可以立刻见到县官,但得先挨二十大军棍子。于是,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又求人写下了第五张呈子,大声喊着“冤枉”,闯进了赣榆县衙大门。

    按赣榆县当时的规矩,“闯堂喊冤,要先打二十大军棍。这二十大军棍子,一般人是经受不了的。何况三坏种又事先花上了银子,竟把宋得森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

    宋得森被凉水泼醒了。

    他忍住疼痛,坚强地坐了起来,睁开大眼,环视着身边这陌生环境。这有生以来从未见过的场面,给他一种阴森恐怖、杀气腾腾的感觉。可是,得森觉得“公堂”是说理的地方,就理直气壮地等着“过堂”。

    国民党赣榆县的狗县长王佐良,从头到脚把宋得森打量了一遍,撇撇满是皱纹的大臭嘴,耸了耸肩头,又装腔作势地干咳了几声,“过堂”便开始了:“你叫什么名子?”

    “宋得森。”

    “噢,宋得森就是你呀?你不是青帮的秘密副参谋长吗?不是被“招安”后放回家当老百姓了吗?我的天呀,你这青帮会的四把手,怎么落得如此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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