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后来戚曼君见过一次遛狗的童晓雅。 她要了狗去,虽然是有目的的,倒也没有虐待它。 她们看着远处一群狗互相争食玩闹,童晓雅劝她离婚。 “我和我的家人都被凌家毁了,凌慕峰和我谈恋爱,却又不护不了我,对我毫不上心,任由凌家独裁地决断我的未来,用一笔横财将本来和谐上进的家庭引上绝路,我这辈子已然这样,是一定会死死缠着凌慕峰吸血的。 你是戚家大小姐,你什么都有了,何必耗在这里,非要跟我争一个你不需要的凌太太虚名呢?” 戚曼君也问自己。 为什么呢? 可能是因为她从小顺风顺水,没受过这么大的屈辱,明明是凌慕峰先招惹她的,她为什么要被拉出来当工具利用后,又利落地给他们让位? 又或许,是不甘心,明明也感受过彼此在某一刻的真心,明明也似乎是爱过的,但相爱的两个人怎么会走到陌路? 像脏了的蛋糕,不想再拿起,但又总不甘地去看它。 人钻牛角尖的时候是不会理性地去计算什么沉没成本不参与决策的,只是一味地在沼泽地里挣扎,越陷越深。 再后来,开窍了,也晚了。 意外总比计划先到。 她的记忆在即将触到痛苦的边缘时,努力克制地收回。 “狗就放老宅吧,我答应帮你照看,肯定是建立在对我的身体没有影响的前提下的,你可以放心。” 戚曼君没有看脸色惨白,满眼痛楚的凌慕峰一眼,只是对着凌绝解释道。 凌绝抿了抿唇。 “如果有任何不舒服的地方,不要勉强。” 不得不承认,在凌慕峰说戚曼君过敏的时候,他的心跳也停了一瞬。 母亲的意义,可能就是你们可以不亲近,但她在那里和不在那里,仍然有天壤之别。 戚曼君也是他世上仅有的亲人了。 他不想她和戚晚亭一样,成为一捧不会呼吸的轻灰。 戚曼君笑着弯腰摸了摸阿拉斯加犬的大脑袋,“我很高兴你带它回来,凯撒很招人喜欢。” 凌绝扯了扯嘴角。 站在一旁失魂落魄的凌慕峰盯着戚曼君脸上久违的轻松笑容,不知道为什么,有种空荡荡的无法落地的心慌。 从戚晚亭走了之后,他总觉得,戚曼君更遥远了。 她似乎卸下了身上许多的情绪,也放下了手中许多的事,有一种会随时随风而去的不可捉摸感。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