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不准偷朕的东西!-《大明:暴君崇祯,重塑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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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律是个好东西,因为这玩意是太祖制定的。

    他扬文抑武,却也给了武将一定的特权,比如地方知州辱骂可当众行刑。

    查贪腐太慢,听民求更难。

    但当众辱骂五品守备是不是就简单多了?

    这才叫他妈的证据确凿直接拿下,你抵抗就是挑衅律法威严,你手下的人阻拦就是目无国法的叛逆。

    剿匪的大军就在城外,你敢动就能直接平推了你。

    陈奇瑜说了,爽啊,这玩意就得直接够快。

    最贴合百姓心理最让百姓能直接感到爽感的,就是无赖地痞那一套。

    没有证据,没有准备。

    就是随口安一个你无法辩驳无法抵赖的罪名,当着所有人的面干你一百棍。

    你不是牛逼吗?

    一会眼睛一缩一会嘴角一勾的,那挺过一百棍之后你再装也来得及。

    当然,行刑的是姆家副总兵亲自挑选出来的壮汉。

    而不是你们府衙的那些垃圾。

    “你敢....”

    人家真敢,因为大军就在城外,因为城内还有都察院、户部、工部、刑部、锦衣卫、东厂的人。

    证据确凿嘛。

    这些人掏出小本本开始记录。

    阿迷知州当众辱骂朝廷五品守备,按律当罚。

    督察院是干啥的?

    刑部呢?

    锦衣卫和东厂呢?

    罚你不是目的,目的是罚死你人家五品守备还不用担责。

    你看,一切都是按照明律处置的嘛。

    再者都察院、刑部、户部、工部、锦衣卫、东厂之人全部在这就是死证。

    没毛病,一点瑕疵都没有。

    而督察院的人是这样记录的,阿迷知州普名声嚣张跋扈,非但辱骂朝廷五品守备将军,更欲要袭杀朝廷五品守备将军。

    没毛病啊。

    那普名声不是自己说的立刻下跪求饶,否则你连走出州城的机会都没有嘛。

    这不是欲要袭杀五品守备将军是什么?

    刑部之人则是这样记录的。

    阿迷知州私设公堂,欲要屈打成招朝廷五品守备武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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