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放沙发那边了吧?”沈予欢闻言就笑了,“我刚刚回来的时候已经看到了,大包小包的!” “是啊是啊,等会儿你吃完饭去试试,我觉得肯定适合你!”林珍珍立刻说,语气带着骄傲: “我跟你说,我现在觉得我的审美一下子飙升了!那边的衣服真的太好看了,你看我今天这一身——” 林珍珍说着就想站起来展示一下身上的穿着。 “好了好了,你就别站起来了,刚刚一直穿着这一身呢,予欢早就看到了。”沈予明很“嫌弃”地说,夹了一块排骨放到她碗里,“那么多肉摆着呢,吃都不着急吃,就顾着美了。” “你管我呢!”林珍珍恼道。 沈予欢在旁边就笑了,还是安抚林珍珍:“没事没事,刚刚我已经看到了。” 今天林珍珍穿的是一身毛衣搭配毛短裙,再搭一条袜裤和一双靴子,这在当下是非常时尚的穿搭了,看起来又暖和又漂亮。 更重要的是林珍珍来京市有一段时间了,没有像以前那样每日都要下地暴晒,肤色白了很多,她还涂了点口红,看起来很有气色,看起来跟以前宛如两个人! 她说:“二嫂,你今天这身真的特别好看!” 毕竟他们在广省的时候,被齐泽兰带着在大街上观察过大家的穿搭,还专门学习过。 “是吧是吧?”林珍珍非常高兴。 “没错!” 沈予明被她们俩忽视了,也不生气,相反脸上还乐呵呵的。 以前在村里的时候,想吃肉都吃不上,偶尔去供销社买点肉回来,也得省着给两个孩子吃。 然后等孩子们吃完跑出去玩,他们再啃点他们吃剩的骨头。 哪像现在这样,饭桌上那么多肉也不着急吃,净臭美了! 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们生活条件好了。 再也不用让他媳妇等孩子们吃完再啃骨头了。 这是他作为丈夫的骄傲!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