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卢淑想了想:“我前些日子去了一趟姑苏,参加了一场诗会,却是没寻到什么好的诗词,你既有文采,不如写一首和姑苏相关的诗词?” 不等白轩回答,她又说:“我也不刁难你,三日内,你何时完成,何时上门拜访……届时这琅琊堂口的生意,林家会负责照看的,如何?” 一首诗就能换来生意?还有这种好事? 白轩问:“伯母此话当真?” “我向来言而有信。” 其实这也是一张空头支票,本来林家就要和人做生意,和谁做生意都是一样,宁剑霜找上门谈合作,本来就是既定之事,到时候琅琊堂扩张也是必然,林家当然要负责商贸伙伴的安全。 卢淑纯粹是想要借机试一试白轩的文采水平。 她总觉得自己丈夫是个武夫,自己女儿也是自幼不爱读书。 现在女婿也是个真武天才,自己这一身文学可就后继无人了。 “若是三日后也没完成,也可上门拜访……”卢淑也没把话说绝对:“不过,届时这奖励可就没了。” “什么奖励?” “你想要什么奖励,我可以答应你一个条件。”卢淑又补充道:“前提是力所能及且不过分。” 白轩摊手:“给钱可以吗?” 卢淑反问:“只要钱?” 聚义阁也是百年江湖老字号了,怎么可能会缺钱? 她有些不愉:“年轻人,你这样说,未免看低了林氏……你还是好好想想诗句吧。” “何须三日。”白轩说:“现在我就抄……朝天诵读出来。” 马车外,薛氏提醒道:“你就这么有自信?寻常的打油诗可不行,夫人对诗词要求一向颇高。” 白轩自然确定。 武道上暂时还不能说天下无敌。 但文学上,我只需微微一出手,就已是人间绝顶。 他记得自己用的白青莲的马甲抄诗最多,但基本上也都是抄的唐诗,因为大秦早期盛行诗和文章。 词开始流行的时候,他已经摆脱了文抄公的马甲了,开始学美术,然后美术也不学了,开始演讲和搞政治。 接下来的这一首,应该是没有流传过的,毕竟自己老是会把这一首给背错。 “您听好。” 白轩清了清嗓子,当即吟唱来。 “月落乌啼霜满天。” 开篇七个字,顿时令卢淑的神色一变。 这首诗的写景水准……极高。 她不由自主开始期待后续。 “千里江陵一日还。” “莫使金樽空对月。” “你给我等等!”卢淑打断:“什么乱七八糟的,怎么好端端的歪到了白青莲的作品上去了!” 白轩:“……” 布豪,又背岔了。 得亏被打断了,不然差点唱出来……又是胡彦斌你误我! “报意思,我重来一遍。” 白轩咳嗽一声。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啪……! 动静是坐在屋顶的席卿卿弄出来的,她不自觉掰断了手里的砖瓦,两颗大眼珠子瞪的圆溜溜的,满眼的不可思议。 不是,都是卧龙榜前五,你要不要这么优秀? 说好了都是砍人的蛮王,你居然开始走文艺路线? 卢淑也是默默回味这首诗,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好一首记行诗……真不像是你这个年纪能做出来的,你真的去过寒山寺?” “也不一定得是寒山寺,换成金山寺也是一样的。” 能上教科书的诗词,含金量都足够。 白轩却不是很喜欢这首诗,以至于以前当文抄公的时候都没抄过。 理由有两个,第一个是因为老是会背岔,不自觉就会唱起来;第二个是被这首诗给骗去了寒山寺,落地就被宰了好几百。 “这首诗……极好。”卢淑的嗓音里多了欢喜的情绪:“你,也极好。” 从车厢里丢出来一个荷包。 “你既然想要钱,这钱袋就给你了,若是不够,随时可来林家……只要还有好的诗词,伯母重金买下。” 马车缓缓远去。 白轩打开手里的荷包,简单看了看,除了银票和金子之外,还有一块翡翠玉牌,刻着淑字,显然是个人物品。 旁边伸过来一只不是很干净的小手,白轩手掌一翻,将东西收入须弥戒:“干什么呢,你职业病犯了?” “见,见者有份。”席卿卿喘着粗气:“之前你没钱我抢不了,现在可算是给我逮住机会了。” “你也好意思,这是我用诗换来的,你有本事自己去换。”白轩摆了摆手:“看看林家打赏的多痛快。” 席卿卿:“……” 握着拳头咬牙切齿。 ……我有这本事还至于去干劫道吗?我直接原地出道,化身文学界新秀,疯狂收割粉丝的玛尼! 她转念一想,自己不行,眼前不是有人行吗? “你觉得我怎么样?” “嗯?” “有没有给我作诗的冲动啊?” “我倒是有点作呕的冲动。”白轩嫌弃道:“阁下何必惺惺作处子态。” “老娘今年才十八零十六个月!” …… 马车上。 卢淑轻轻揉捏着自家女儿的脸蛋,搓啊搓。 她在女儿小时候肉嘟嘟的时候就这样玩……因为很好玩。 儿女本来就是当爹当妈的大号玩具。 “夫人,心情不好?”薛氏看的出来。 “倒是没有,心情其实很不错,这孩子眼光好。”卢淑伸出手擦了擦林蕉鹿的口水:“比我好很多。” 薛氏心头一跳。 “你紧张什么,我不过说的是实话。”卢淑靠在软垫上:“文武双全,且在这两道上皆是有所成就,世间罕见,这样的奇才和这丫头定下婚约,都让我为他感到不太值得。” “小姐也是很好的。” “但比我十六岁时差远了。”卢淑倒也不是自视甚高,她从小就在卢家的严格教育下长大,十四岁上山见过张真人,得老真人的一句评价后从此名扬天下,十六岁就文名盖一州。 林蕉鹿作为女儿是差了有些远。 卢淑有些羡慕的说:“如果我年轻个二十岁,哪里还能轮到这丫头?” 薛氏有些汗流浃背了。 “我也不是说林冲霄不好,他很好,但得看和谁比较……十八岁的林冲霄,也是个混不吝的。” 卢淑叹了口气:“当初,我是想着迟早得嫁人,不如选个看的最顺眼的,便选了他,想着会轻松些,谁知道他居然逆袭了,而且一路混到了林家家主的位置上,让我也落得不清闲的下场……这林家主母的位置,我是真不想呆着,我更喜欢安安静静做学问,整日勾心斗角计较得失太累。” “反倒是这年轻人……他给我的感觉,是傲骨天成的干净。”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