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错爱校草之女主是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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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雪想了一下,就接了下来。季见在程溪和林雪推搡的时候,季见没说话,只是在旁边看着。

    等他看到了林雪接受了那个话筒之后,他本来想要递给李言的话筒就默默的收回了手。

    他俩就合唱了那首《有点甜》,林雪的声音很甜,很有少女感。季见的声音很有少年感,我听着他俩唱的歌,看着我身边的这几个人。忽然就觉得他们应该是活成了青春最好的样子吧。

    我又觉得我是何其有幸啊,在我七岁的那年遇到了程溪,这十年间,她为我付出的,我都数不清了。

    然后又在这个青春最好的时候,遇到了他们,我自身并不优秀,但老天让我遇到了这么多优秀的人,我感觉很幸运。

    季见和林雪唱完之后,下一首是双笙的《我的一个道姑朋友》,林雪看我还没有唱过,就把话筒递给了我。

    我看了一眼歌曲,我会唱,我就接过了话筒,唱了起来。

    “若你早与他人两心同,何苦让我错付了情衷……后来谁家喜宴重逢,佳人在侧,烛影摇红……可我只能假笑扮从容,侧耳听那些情深义重……不去看你熟悉脸孔,只默默饮酒,多无动于衷……若是此生错在错在相逢,求一个善终……”

    我唱完心想,“这道姑好傻啊!那人不喜欢她,她都不知道的吗,还一个劲的在那里忏悔是不是自己的错。”

    “其实不是她的桂花糕捂的不够热,也不是她送的马具不好看,只是因为那人爱的不是她啊,那个有着一双深邃眼瞳的人爱的是那个喜宴上他一直想娶的人”

    “买的胭脂是给她的,心也是给了她的。”

    我只觉她傻,可又忍不住心疼她,又没有立场去责怪那个眼中有柔情千种,如脉脉春风,能使冰雪也消融的男人。只得叹一句一厢情愿,愿赌服输啊!

    我唱完之后,下一首是萧敬腾的《王妃》,我拿着的话筒就没有放下,溪儿此时也拿起了另一个话筒。我俩像个智障似的,在那里面吼道。

    “夜太美,尽管再危险,总有人红着眼眶熬着夜。爱太美,尽管再危险,愿赔上一切超支千年的泪,痛太美,尽管再卑微,也想尝粉身碎骨的滋味,你太美,尽管再无言,我都想用石堆隔绝世界我的王妃,我要霸占你的美……”

    我俩都不是唱了,而是在吼着,虽然看起来很像两个神经病,但是吼完真的很舒服。

    我感觉整个人洋溢着一种兴奋的滋味。

    然后我们几个合唱了《北京东路的日子》,一人一句。

    我们这天晚上玩到了凌晨三点才从清吧回家。我和程溪回到家之后,连一根手指都不想动了,勉强洗漱了一下之后,我俩倒头就睡了。

    因为第二天不上课,所以我们一直睡到了第二天的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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