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清晨的阳光无比的耀眼。 林莉身体上充满了密密麻麻的草莓痕。 傅森正笑着看她。 ”你滚过去,要你别看了!“林莉十分生气。”你这个流氓!“ "这怎么叫流氓呢,这叫情趣!” 傅森不穿衣服的样子,真的是荷尔蒙十足。长期的军旅生活让他的身材变得无比的健硕。 恨不得书中的原主能为这个男人甘心情愿地做一辈子王宝钏呢。 男色误人。 ”你昨晚累了,我先给你做早餐。“ 傅森这个男人不笑严肃无比,好象谁欠他百八十万似的。但是笑起来,真的是让人欲火喷张。 尤其是那腰,那不是腰,那是夺命的刀。 我的妈,我的姥,我的褂子,我的袄! ”你的鼻血流出来了!"傅森拿出一方手帕,给林莉轻轻地擦拭。 那种极度暧昧的感觉已经撞飞了林莉的小心脏! 看在他还想做个人的份上,林莉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这个男人献殷勤! 傅森扫了院子,做好饭。 两个小家伙兴高采烈地端着碗,坐在小马扎上吃。 林莉起身的时候,傅森已经把饭端到了她身边。 “我已经给你把饭热好了,你慢慢吃!” 他这么说的时候,林莉感觉到自己的小脸一红。 无论是她或者是原主,都没有受到这样的对待。 她好象有些溺死在这该死的温柔中不能自拔! 哪个女孩子不喜欢这种被宠爱的滋味! 他做是的荷包蛋挂面,清淡而带着食材的清香,让林莉吃起来暖暖的。 在没有穿书前,她做作一个社畜,最大的想法就是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里买房,希望在这个城市里总有一盏灯火为她而亮! 做为都市丽人的那种极致的孤独是什么?是做手术找不到家人,是过生日无人在意,在看电影只有一个人的票,是火锅只点一人的份。 这种孤独是千千万万的打工人所经历的。 而在这个屋子里,她好象找到了那种她一直想珍视的温暖。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