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有些合同不仔细看的话,可能会把自己的下半辈子和前途都搭进去。 席圆圆也不催促。 半个小时后。 陈放放下合同:“整体可以,但有一条我有意见。” “你说。” “合同第23条,我不仅是艺人,也是音乐人,必要时候需要创造一定量的歌曲,提供给公司内的其他艺人,这一条我有意见。” 陈放可以给人写歌。 毕竟。 未来星途看中陈放的一点,就是陈放的创作能力。 但陈放接受不了强迫创作。 况且。 这个“一定量”没有标准。 就算让他创作一百首歌,也可以说是一定量。 席圆圆沉吟片刻:“你想怎么改?” “允许我自愿创作,并且自主挑选合适的艺人演唱我创作的歌曲。” 陈放要的是自主权。 签合同不是签卖身契。 只有自主权在自己手里,以后才会占据主动权。 席圆圆站起身来,掏出手机:“稍等一下,我打个电话。” 陈放点了点头。 席圆圆走到一边。 庞通用手肘捅了捅陈放,小声道:“陈放,你们在房间里干什么了?” 陈放白了庞通一眼。 要不是庞通,自己也不会挨一耳光。 忽然间。 陈放抬起手,捏了捏空气:“包子手感不错。” 包子? 庞通挠了挠头。 他有些没听懂。 看看! 这就是只会看片,不会实践的理论派。 陈放摇了摇头,席圆圆是包子,游念薇是绿豆,这两人不愧是好闺蜜,怪不得能玩到一块呢。 几分钟之后。 席圆圆走了回来:“公司同意了,你可以直接用笔在合同上修改,依旧具备法律效应。” 陈放拿起笔将23条划掉,后面补充了一句话。 “我签好字了。” 陈放放下笔。 合同的尾页是行云流水的两个大字:陈放。 席圆圆这下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把陈放忽悠进公司了,那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多了:“记得把你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拍照发给我。” “对了,我经纪人是谁?” 陈放随口问道。 合同上没写。 席圆圆笑容灿烂,眼神中透露着一种自豪:“我。” 陈放愣住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