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从这天开始,顾母就再也没跟安夏张口说过话。 也不吃饭。 安夏端着饭碗走进顾母的房间,她就把头扭向一边,故意躲着安夏。 “妈,你以为这样是在惩罚我,可实际上却惩罚的是您自己。” “就算您不吃饭,大嫂的孩子也回不来了。” “您多年守寡,应该知道独自养育孩子有多难,难道您真的忍心大嫂也吃这种苦?” “倒不如打掉孩子,大人不受苦,孩子不遭罪……” 安夏想继续说,但是顾母一个怨毒的眼神,立刻把她的话给噎回去了。 知道顾母还在气头上,安夏只得把饭放在床头。 “饭我放在这了,您饿了,想通了,就自己吃。”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走了。 顾母不吃,她也不能掰开她的嘴,况且,她还有别的事情要办。 刘梅梅那边,法院已经开庭。 一切都十分顺利,由于刘梅梅没有出庭,再加上安夏证据充足,法院直接判刘梅梅输,要她偿还全部靠着微光文具店而取得的钱财。 安夏知道这钱想要回来不容易,刘梅梅八成会玩老赖那一套,死活拿不出钱那种。 当然,应付这种事,安夏可十分在行。 从前她做港商的时候,这种老赖她可见得多了,对付他们安夏可有一手,况且这个年代的人,法律意识还是相对淡薄,可比安夏那些老对手好对付多了。 她第一时间就来到刘梅梅和顾铭洋租住的房子,准备亲自会会他们。 结果,刘梅梅和顾铭洋都不在。 安夏只好返回。 刚出楼道,她就跟刘珍珍撞了个正着。 “大嫂?” “你怎么在这?” 安夏一时半会还改不掉自己叫刘珍珍大嫂的习惯。 刘珍珍看上去跟前些日子完全不一样,打扮得精神,光鲜,好像年轻了好几岁。 “我刚刚跟顾铭洋领了离婚证。” “现在,我是你珍珍姐了。” 她提了提肩上的皮包,笑得释怀,满面春风,似乎感觉周遭的空气都是解脱的,顺畅的。 安夏真心为她高兴。 “是,珍珍姐。”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