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我这边还有事,咱们中午再见。” “你先去忙。” 罗妙妙放下电话,如释重负的松了一口气。 别看她刚刚电话里显得很轻松,但其实紧张的要死。 邀请陈庆宇吃饭,也没有那么容易。 小陈老板是魔都商业界的大红人,多少人想邀请他吃饭? 还好陈庆宇给面子,没有拒绝她的邀请,不然她在老爸面前都抬不起头。 “臭家伙!什么叫只吃饭不谈别的?你少自作多情了!” 罗妙妙哼了一声,卷起头发,哼着小调走向浴室。 那家伙看起来年纪不大,却总是这么自恋。 在他眼中,自己就这么犯花痴吗,天天想着办法的去勾引他? “老板,这是今天魔都的各大报纸,销量前十的主流报纸都在里面。” 老陈拿着一摞报纸,放在桌上。 门口站着五个助理,三男两女,年纪都三十多岁,工作了至少十年。 曼妮百货的工作太多,要处理的杂事琐事别太复杂,因此不能指望陈庆宇一个人处理。 为了这件事,陈庆宇专门让老陈回了一趟东仓,从1000多人中,选出了10个有文书工作经验的员工。 放在以前,这种工作了十几年的老文书,是公司的宝贝,轻易不会放到外面去。 然而现在是下岗朝的时代,管生产的工人尚且找不到饭辙,更何况是做文书工作的。 文书工作有一定的局限性,工厂越大越重要,而连生产都困难的小工厂,文书工作即便做的再好,也赚不来一口饭。 这就是平台的差距。 在原有的老工厂,他们一个月不到400块钱,还经常一拖就是半年甚至一年,而来到陈庆宇这边之后,轻轻松松就涨到了1000元。 也正是因此,在东仓这里,对曼妮和陈庆宇忠诚度最高的,其实并不是普通工人,而是这些文书工作者。 屁股决定脑袋。 在什么位置就做什么事,陈庆宇给他们远超市面薪水的待遇,他们自然要为陈庆宇专心做事。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