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合同非常详细,堪称陈庆宇见过的所有合同中,最详细的一份。 在这份合同中,他想到的,没想到的所有状况,都被写了出来,以清晰的条款注明,如此一来,只要签了字,合同一旦生效,就可以杜绝任何状况。 如果陈庆宇是诚心卖,这份合同对他有利无害,如果陈庆宇搞鬼,这份合同却会成为李泽凯最大的一仗。 “我听小马哥说,李先生只想要卫星的使用权,想来是有些难言之隐,根据我的了解,我手中的这颗卫星,每年的租金市场价是1000万美元左右。” “卫星价值按照使用年限和技术层面来衡量,而我这颗卫星,因为才发射没有多久,就技术层面而言,绝对是民用航空领域最好的技术之一。” 陈庆宇没有急着签字。 涉及到几个亿的生意,他没有必要着急。 他缺钱,但还不至于到牛老板的那种地步。 “就如同李先生所说,这颗卫星对我的生意没有什么用处,我买回来也是想尽快出手。 如果李先生想一次性买下,8000万美元直接带走,如果李先生只是想租用,每年租金1000万美元,前期支付五年费用,到期之后按照合约每年支付。” 一次性买走,直接入账8000万美元。 租用,一次入账5000万,之后另说。 这就是陈庆宇的底线。 就一颗卫星而言,陈庆宇的开价,几乎是狮子大张口。 但话又说回来,漫天要价,坐地还钱。 面对李泽凯这种人,陈庆宇虽开价昂贵,但也没有太坑人。 如果按照租金来算,除了陈庆宇要求一次性支付5年费用这一点出乎意料之外,其他条件,都还在李泽凯的接受范围之内。 5000万美元,拿走五年的使用权,后续按照技术标准重新衡量。 800万也好,600万也罢,后续费用肯定会降低。 如果买下,一次性支付8000万。 单论价格而言,显然是买下更划算,因为租用10年的费用,也差不多是这个价格。 而且5000万都掏出来了,再咬咬牙,多掏3000万似乎也不是不行。 然而李泽凯有些无法理解,为何陈庆宇一定要坚持先支付五年的费用。 他不知道,陈庆宇却清楚的很。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