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他破天荒地决定立马出警,面对妖魔得重拳出击! “砰!” 格洛克17手枪口处燃起一道青烟,辛普森警官朝天放了一枪,刚刚从中年男人妻子的卧室翻出去的黑影僵住了,最后被迫慢吞吞地转过身来。 “马克神父!亏我那么相信你,你就是这么降魔的?” 中年男子愤怒地大吼,扑了上去。 辛普森警官勒了勒腰带,没有制止。这个中年男人已经够可怜的了,就让他发泄一会吧。 他一向是不相信什么妖魔鬼怪的,今天的报案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一切的一切,无非是有人在装模做样罢了。 辛普森的祖上是一个南方小贵族,据传闻是什么巫师,但要是真是什么巫师的话,南方在内战的时候怎么会败给北方呢? 辛普森在美联的教育体系下没上过大学,但是基本的思辨能力还是有的。 祖上唯一传下来的就是一个银质十字架项链,他戴着这玩意儿不是因为他相信什么,而是可以昂起头向别人无形地炫耀自己家族的古老,足足有一百多年历史呢。 “滋滋,隔壁印斯茅斯小镇有一位伤了数人的嫌疑犯出逃,疑似逃到我们小镇,请协助印斯茅斯遣返该精神病人。” 对讲机里面传来上司的声音。 “好嘛,又得干活。”辛普森长叹了口气,拍了拍配枪离开了。 “布莱克先生,请不要表现成这样子,我们会把你送往安全地方的。” 辛普森试图用温和的语气安抚住克莱恩,这位从印斯茅斯逃出来的嫌疑犯。 “不,你不理解,我在那里看到了什么,他们在吃人,活生生的人。”布莱克拼命挣扎,努力摆脱手铐的束缚。 “吃人?你怕不是精神病吧” 辛普森放弃了,有些嫌弃地看着这位有些臭烘烘的黑人。一个黑人取了一个白人名字,在说一些疯颠疯语,谁会相信呢? “相信我,不要回去......都是死人,都是活人。” 辛普森忍不住了,胖乎乎的手掌伸了过去,拍晕了布莱克。 “好吧,杰克和威廉,让我们上路吧,今晚得在印斯茅斯过夜了,希望他们给我们准备了免费晚餐。” “我希望能有猪肋排和烤牛肉。” “哈,但愿吧,但是印斯茅斯就是一个靠着矿业支撑起来的小镇,没多少钱,说不定就请我们吃点红薯和玉米。” “那他们可太对不起我们一路辛苦把精神病人把他们送回去了。”威廉沉闷地说道。 辛普森坐在副驾驶位上闭目养神,他突然有一种心慌的感觉。冥冥之中似乎有一种直觉,在提醒他不要前往印斯茅斯。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