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沈确掐灭了手里的烟:“不过,活他还是要活的,他说只要给他足够吃饭的钱就可以了,吃饱就行,用不着吃太好。” 朋友问:“他打动你了?” 沈确点了下头:“我当时觉得,既然他连钱都不要,签下他我似乎也亏不了什么。况且他那张脸……” 不用说,所有人心知肚明。 那张如今被内娱封为神颜的脸,从未动过刀,却是天花板一般的存在。 就算他没有才华。 当个花瓶养,也总能给他赚点钱。 偏偏余峥是有才华的。 他给沈确唱了一首自己原创的歌,十四岁的少年,不懂音律,没学过乐器,却像是老天爷追着喂饭般有天赋。 曲调里毫无技巧可言。 歌声也像白纸,却胜过天籁。 也是那一刻,沈确彻底被余峥打动,跟他签下了业内从无人知晓的,极昼音乐与余峥之间立的十年合约。 沈确的确很想赚更多钱。 但那时的他,更想向经纪总监证明自己的实力,而不是把余峥当成蛊养,昧着良心赚这小孩儿的三瓜俩枣。 朋友好奇:“那十年合约里规定了什么?现已到期,方便说吗?” 沈确心想也没什么不方便的。 这事哪怕以后被曝光出去,世人似乎也只会夸赞余峥的坚韧。 他缓缓道:“十年,九一分成。” “九一分成?!”朋友惊了。 他也是混娱乐圈投资的。 见过黑心合同,却从未见过艺人只拿一成,而公司拿走九成的黑心合同! 签下这种合同。 就意味着这十年的余峥只为公司而活,几乎不为自己谋一分利。 里面默认的束缚与条框更不必说。 有一条是必然的。 那便是绝不允许他谈恋爱。 沈确继续道:“而他唯一的要求,便是十年之后要成立个人工作室。此后工作随他自由规划,他依然会分钱给极昼音乐,分成比例重新谈,对外也依旧声称属于极昼音乐,但公司不能再干涉他的一切艺人行为和私人生活。” 提到这里,沈确又笑了。 他笑得爽朗又无奈:“你听听,余峥这小子那年才十四岁,就跟我说——” “确哥,我这不是为了想要钱,但我长大之后总要赚钱养老婆的。她太好太好,如果一辈子都这样,我会配不上她。”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