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升级:发展方向的确定-《从主播到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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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推广直播间的权利以及相应的收益。(传·销模式。)

    B,推广直播间的权利以及相应的收益。(经销商模式。)”

    “我去!”李旭简直无力吐槽,这还真是言简意赅。

    权利和收益?

    这么快就进行到反馈现实的那一部分了?

    李旭笑的很开心,因为这标志着直播间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高速公路,以前担心的推广和影响力扩散等问题,现在已经有了完美的解决方案。

    而且,权利和收益,貌似浅白,其中蕴含的意义却远远不止字面上理解的这些。

    只是这两种模式……

    首先说传·销。

    它的优点是组织严密,又可以极其的隐蔽,上下级、上下线之间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上线能从下线的发展中获益,下线又能获得上线的全力支持和全方位指导,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和谐的整体。

    每一个传·销组织都是一个等级分明却有亲密无间的网络,在这个网络中,一人发展,全体人获益,因此而且具有极其旺盛的生命力。

    缺点是,前期的发展可能比较缓慢,但如果没有外界的干扰,一旦这样的网络发展起来,就会像病毒一样,扩散至社会的各个角落。

    经销商模式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就是当下最常见的商业模式,李旭就是“厂家”,负责生产产品(直播间客户端),然后用出厂价批发给“经销商”,“经销商”可以用市场价直接卖给“消费者”,也可以用二级批发价再卖给下一级的“经销商”……

    这种模式的好处是光明正大,能用最短的时间将“产品”扩散出去,缺点当然是抗风险能力差,组织松散,一旦遭遇强力部门的禁绝和干扰,李旭就要蒙受巨大的损失。

    该如何选择,其实根本不用考虑,有了会员的繁琐型升级体系,就天然契合传·销模式的推广方案。

    于是,李旭再次选择了A。

    “直播间传播形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调整中……”

    “调整完毕,8896个传播节点生成。”

    “请选择每一个传播节点的返利额度:

    A:20%。

    b: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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