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五章 跟我回去-《剑问星辰》


    第(2/3)页

    夜星辰干笑挠头,虽然二人之间的确有着一些终身难忘的过节和经历,但是她这个反应着实是迷惑到了极致。

    反正对他来说就是一脸懵,完全搞不懂为什么。

    “我们信了又有什么用?你还是自己少去接触阁主大人吧,出了什么事我和死胖子可救不了你。”老人提醒道。

    “知道了。”

    夜星辰点头,心想这应该是第二次这么提醒自己了吧?看来他们也很清楚那位阁主大人的性格,一般人招惹上了接触久了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当然,除了纳兰师姐。

    不过据说这次输日时间里她连纳兰师姐都没见,如果过是心事的话倒也说的过去,不过又不是因为自己她又哪儿来的心事呢?

    算了算了,想这个干嘛,说不定那女人之所以答应完全是为了能亲自折磨自己。

    “好了,我今日此来就是想把这些告诉你,你既然是这影剑阁的弟子就应该保护好这里,别忘了三日后六大帝国的联军很有可能会从这里进来。”

    “嗯。”

    夜星辰再次点头,看样子战事已经定下来,三日之后那将是一场史无前例的死战,至少对于西域而言应该是如此。

    毕竟参合了七个帝国的规模已经不小了,基本可以称得上是半个西域了。

    到时候作为首次被攻陷且防御最为薄弱之地,樊城百里之境不是第一个被攻破的就是第二个,反正没跑了就是。

    而皇室那边也因为损失过于惨重调不过来多少人手,所以只能靠他们自己的力量将那些敌国贼寇抵御在门外。

    只可惜以他们这些的实力差距实在是太大了一些,对方随便派点人带上一个将军就足以击溃所有防御,甚至还能以一己之力血洗整个樊城百里境。

    主要还是樊城虽然是剑峰帝国的地盘,但相比之下无论哪个方面都远远不如,其实力更是直接摆在了面前。

    这能能耐在那六大帝国的联军面前根本不够看,螳臂当车能有什么好结果呢?

    所以这些日子他得跟樊城百里境内的诸宗宗主商议一些能足够支撑到援军赶来的计划才行,不然只有死路一条。

    半响,他又问道:“对了,阁主大人她……”

    “不清楚,但如果说是我和死胖子去请的话应该没问题。”还不待夜星辰说完老人就回应道。

    闻言,夜星辰的面色顿时变得放松了不少,毕竟只要是那位阁主大人亲自出手,甭管什么六国联军还是十国联军,入了剑峰的门就别想活着出去了。

    对于早已踏入破天之境的慕容青雅而言,再多的人上来也只能是送,除非六大帝国的皇帝皆是亲自出马且合力施展出自身最强的秘技来牵制住她。

    但这么做又有什么用呢?顶多就是能让她受点伤罢了,最后他们还是逃不了一死。

    一旦实力达到某种程度之后面对一些人就如同蝼蚁一般,蝼蚁再多也只能起到挠痒痒的作用,再无其他了。

    如果现在六大帝国的人知晓剑峰帝国中依旧存在着一名破天境强者,就算给他们十个胆子也不敢再踏入半步,连撤军都会以最快都速度来撤。

    没办法,一个破天境强者的出现完全可以改变战局,其他人也就配当个背景板了。

    不过他们不知道为好,自己也不会告诉他们,既然那么想送死何不成全一下呢?反正以后也没多少机会了。

    总之他要做的就是在援军到来之前帮樊城百里境内的众势力抵挡住外来的贼寇就行。

    如果仅仅只是这个的话对于他而言也算不上太难,顶多就是一发星陨的事,到时候他们自然会吓的落荒而逃。

    当然了,这些也只是猜测,鬼知道他们会派多少人过来,人数再多倒也没什么,主要是对方派来的将领处于什么势力。

    像郭帅这样的灭地境中期强者就有点难对付了,哪怕所有人联合起来也抵挡不了多久,以他如今的实力星陨也只能施展出一次,靠星辰剑法的两招斩杀一名活生生的灭地境强者就是做梦。

    唉,看来还是得让他好好计划一会儿才行。

    ……………………………………………

    陈卓离去,夜星辰再次回到了自己的小屋,迎接他的自然是落颖那张冰冷冷的脸。

    不过这次倒是不见雪琳仙子的踪影,因为不日前丹仙子刚把她给带走还没还回来呢,至于落颖的话就跟住下来了一样,从头到尾都没离开过影剑阁半步。

    就连她师尊剑神山上的李掌教也拿她没办法,因此只能待在身上不问不顾了。

    “咳……落颖,你这么看着我做甚?”

    “怎么?本小姐难不成还不能多看你一眼了?”

    “看是没问题,但你这个眼神我总感觉有些不对劲啊。”

    “哼。”

    落颖撅了撅那性感的红唇,“说吧,那老头跟你说什么了,是不是过来催你回去了?”

    “那倒没有。”

    夜星辰摇头否认,又道:“话说你就不能对长辈尊重一点吗?那可是我岳父。”

    “你岳父???”

    落颖眨了眨眼,一脸难以置信的盯着他,旋即眼角处泪花奔涌而出,紧咬着银牙吐出三个字来:“夜!星!辰!”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