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找个同伙搞事情-《别叫我情歌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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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才会犹豫,就怕这小子的歌曲库存不够多。
“这个价钱没毛病,你有多少我要多少,就算董事长不批钱,我把房子卖了都没问题。”
死胖子对这笔交易满意极了,脸上露出近乎谄媚的笑容。
“行,等今天录制结束,回宿舍后我把歌先传给你,满意再付款。”
说完,他与宋春野互相加了微聊,方便联络。
既然到处都是敌人,那就多竖起一个靶子,省得明枪暗箭都往他身上招呼。
两人同在一个公司旗下,将来都闯出名堂的话,也能互相扶持一二。
这笔交易怎么都不会亏本。
等了快两个小时,终于要轮到于思远上场了。
之所以录制进展如此神速,是因为四位导师拥有直接淘汰权,若是他们一齐灭灯,而节目组又没有提出异议,这位倒霉选手将被直接淘汰。
连一首歌都不能唱完属实可怜,但这又是罪有应得,也不看看这帮家伙创作出来的都是什么烂歌,归类为顺口溜倒是更恰当一点。
最近登场的八位选手,其中有六位被直接淘汰,导致整个现场的气氛一片肃杀,连候场选手都停止了交头接耳,呆呆地看着房间内的大屏幕。
就在这时,于思远起身走出房间,来到走廊上准备登场了。
他今天放弃了自弹自唱,使用的是现成的伴奏带,毕竟现在强敌环伺,万一表演出了纰漏肯定会遭到猛烈的舆论攻击,还是求稳为妙。
“他,在上一轮竞演中技压群雄,力拔头筹,一首《童话》打动了无数观众,在今天的命题创作中,他又会带来什么样的作品呢?欢迎于思远为我们演唱《情非得已》。”
台上,一位三十多岁的男主持人在声情并茂的介绍着即将登场的选手。
至于说的什么内容,于思远并不在意,只要不是那位奇葩女主持出面,一切都还在掌控中。
选手演唱前,并没有自我介绍环节,这样安排其实非常合理。
要是让某个家伙罗里吧嗦说上好几分钟,简直是在浪费所有人的生命。
在昏暗的灯光中,他手持无线话筒走上舞台,站定两秒后,轻快的伴奏旋律便响了起来。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挥散不去”
前奏结束,于思远刚唱了几句,就让四位导师眼前一亮,刚才被一堆烂歌摧残得够呛,现在总算恢复了一点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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