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这个小指甲盖大小的伤疤,是她十八岁那年,考完期末试,跑到c大去找他时弄伤的。 当时他在打篮球,手机没有带在身上,她没有打通他的电话,就打给了江奉行。 后来江奉行告诉他,苏皖笙听到他在打篮球,央求他带她进了校园,去看他打篮球。 当时苏皖笙没有吃饭,饿的慌,江奉行去给她买零食,把她一个人留在操场上。 他的篮球还没有打完,就听到那边有人在起哄,好像是有人在打架。 他向来不爱凑热闹,所以也就没有在意。 有一个队员跑去看了一圈,回来告诉大家:“计算机系的系跟一个外校的女孩子打起来了,陆臻铭,你是罪魁祸首。” 另一人笑嘻嘻的道:“陆校草的名气就是大,连别的学校的女生都慕名而来,羡慕嫉妒恨呐。” 计算机系的系喜欢陆臻铭,当众给他递过情书,所以他们那一伙人都知道。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