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雪亮亮的寒光一闪,郑夫人就像被掐住脖子的鸡,当时就瞪大眼没声了。 这就跟现实生活中,正吵着架有人掏出枪来一样,效果杠杠滴。 唐时锦放下茶碗道:“所以?郑夫人是什么意思呢?本就是与我无关的事情,难不成你们来骂几句,我就会掏银子给你们?你们郑家既然不是软柿子,那就朝万家耍威风去,赖帐不还就是了,在我这儿撒什么泼?还是说,你们来这儿纯粹就是意在沛公,就算是拿不到钱,也一定要把我得罪死,让我不再跟郑清源和杨家做生意,也算是了了你一个心腹大患?” 她笑了一声:“不好意思,第一,我们也不是软柿子,你们郑家同样得罪不起。第二,我生平最恨这种有了后娘就有后爹的,所以我绝不会如你所愿,这生意郑清源不做我也非得要他做,我非要他郑清源和杨家赚个盆满钵满!好扎瞎你们的眼!” 郑夫人气的直哆嗦,却愣是不敢作一声。 唐时锦续道:“第三……郑老板送走长子,留下次子,已经做了取舍,却又为何要把次子养成这等废物?生怕家业败不干净?生怕自己老来善终?但凡他有一分聪明,或者有一分知轻重,事情也不会闹成如今这样,就这,还有脸来找别人?他犯的蠢让我买单?他是我亲孙子吗?” 她无视了三人各自复杂的表情,挥挥手:“我言尽于此,三位请回。” 影卫强行把三人送了出去。 他们前脚走,炎柏葳便道:“摆饭来。” 他颇有一种被不速之客耽误了时间的不快,摸了摸她头发:“先少用些,不然中午该吃不下了。” 唐时锦哦了一声,正大光明的打量他。 他今天穿的是靛蓝的一身。 当年他穿对襟的时候,她觉得太适合他了,显得他又高大又修长。 后来他穿胭脂红的时候,她也觉得太适合他了,显得他又飒爽又贵气。 如今他穿上靛蓝配浅色的长袍,同色系的腰带那么一系……腰两侧那种修长瘦硬的感觉,让她恍然明白了形容男人,为啥要叫“劲腰”,就那种隐藏在衣服之下充满力量的感觉,迷死人了好么? 她不客气的看了很久很久,然后在他不自在的要避开时,发出了一本正经的赞叹:“我挑的衣服简直太适合你了!我的眼光怎么能这么好呢!每次看到我买的衣服穿在你身上,我就觉得银子没白赚,它实现了它最大的价值。” 炎柏葳笑着点了她脑袋一下。 然后她低头吃面,一边仍是不时的抬头看他一眼,一边又道:“葳哥哥,你帮我写封信呗?给郑清源,前因后果写清楚,免得他还以为我不给他面子。”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