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听到这句话,叶欢扫了一眼证词。 李浩然在停车场‘目睹’了分某的行凶后,不仅没有阻挡,反而悄悄返回到了车里。 等到分某开车离开后,他才选择离开。 而且,李浩然并没有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叶欢站起来,打断了证人发言。 “李先生,你既然目睹了分某的行凶,为什么没有阻止他?” 李浩然平淡道:“这位律师,你没有听说过幸福者避让原则吗?” “分某看上去明显已经跟社会脱节很久了,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没必要跟他拳脚相向。” 说到这里,李浩然叹了口气:“那位女士可真是倒霉。” 听到这句话,法庭里顿时议论纷纷了起来。 从常理上来看,李浩然说的确实没什么问题,可道理上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李浩然既没有选择见义勇为,也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报警,他明明有拯救死者的机会,却因为顾及自身的安全给浪费了。 尽管李浩然有着正当的理由,但也不足以说服大众。 法庭里的议论声越来越大,法官敲了几下锤子:“肃静!” 整个房间顿时安静了下来。 法官看向李浩然:“李先生,请继续吧。” 李浩然点了点头,随后道。 “我之所以没去阻止,是因为那位女士挣扎了一会儿就没有声音了。” “我看她躺在了分某的怀里,还以为他们在打闹,所以才没有去制止。” 叶欢看向他,反问道:“那你为什么要等到分某开车离开才离开?” 李浩然平静道:“因为我在车里听歌休息,怎么了?犯法吗?” 法官皱起眉头:“李先生,请认真回答辩方律师的问题。” 李浩然无奈,只好道:“我其实还是怀疑那个女士是被挟持的,所以才躲在里面想看看情况,但后面没有看出什么,所以我也就离开了。” 李浩然的说辞很像是一个怕事的普通人该说的那样。 但叶欢可没有从李浩然的眼中看出任何遗憾。 他的眼神自始至终都是那么平静,在那些话的时候,除了特定描述,其他时候他的眼神都没有任何波动。 简直就像是提前背好了台词一样。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