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现在我觉得,保护好您不再受到之前那种威胁,是我所能触及到的,最重要的工作.” 这句话说的真心实意。 以前他也负责过一段时间周瑞的外围保密工作,但毕竟不如天天同行,对那些科学技术问题、周瑞代表的意义,也只停留在文字资料上。 但亲身陪同了两个月后,林托改变了自己的想法。 若能确保这位一生安全,胜过其他千千万万工作。 隐秘战线,本就需要压制本性。 况且林托的工作可不仅仅是跟着瞎溜达,周瑞每天能看到的部分只有不到二十人,但实际上为他安全服务的百人不止,而林托就是一个指挥中枢。 周瑞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但也算是从自己的矫情里脱离了出来,摆摆手道:“算了,互相理解吧,我上去了,你们也早点休息吧。” 当然,这话等于没说,无论何时,至少都有四个人在清醒着保护他. 上了楼,1501依旧那么冷清。 周瑞将小花洒从袖口放了出来,这家伙似乎格外喜欢在落地窗前发呆,俯视着外面的夜景。 周瑞则翻出笔记本,补充填报一份关于自己入选“工程院院士”的资料。 好在林托承诺,年前就能恢复正常。 希望年前不要再出什么大事. 关于文物捐献的事情,没想到会引起讨论,作者也不是业内人士,只是查了一些资料,若有遗漏偏差请见谅。 先说两个大的基调,1:盗M违法,偷死人东西也是偷,这个很合理吧? 2:赃物买卖和其产生的经济往来,不受法律保护,无论转了多少手,赃物就是赃物。 在这两个大前提下,分开讨论,国家允许交易的“古玩”,只到明清两代,这两代离得近,有许多确实是家传下来的,并且这个年代的东西,也很难上升到“国宝”级别,除了特殊历史意义的(如圆明园兽首),其他的你想捐博物馆都不要,随便你玩,所以叫“古玩”。 再往上,唐汉时期的东西,就要有证明了,至少要有收藏手续和转手证明,来证明你这东西不是盗M得来的,这种应该叫“古董”。 更早的那些文物,你要说“商周先秦”的文物是正规家传下来的,那就纯属骗傻子呢. 市面上多少东西是盗出来的,心照不宣了已经 不要说普通人靠这些改变命运,能看出古物价值的,不可能不懂相关法律,东西怎么来的他们一清二楚,照买不误,等到被收缴的时候才叫冤,不合适吧? 如果法律不做限制,反而承认来路不明的文物,盗M会猖獗到全新的高度,我们已经管的很宽松了。 (本章完)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