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离家 第十章 能安个什么罪名呢?-《京畿流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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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问题?”

    “要地还是要命,就这么简单的一个问题”

    ……

    “这个罪名要安得足够大,安得足够好,才能达到目的”南山道。

    要抢土地,最终一定要走到公开层面上来,用合法手段。偷偷摸摸的暗箱操作一下,这种做法没有任何意义。

    毕竟土地和金银财宝不同,要拿走,需要契约,还要在很多衙门登记。

    南坡问道:“慢待钦差?”

    老钟叔笑道:“这也太轻了吧?就这个,安不了什么罪名”

    法律有许多死板的地方,古往今来都是这样,否则法律的作用也就没有了。这个也妥协,那个也谅解,那就干脆别要法律了,有事找胡同大妈去商量就好。

    但是法律一定要符合人情,不然就是恶法,会激发民变的。

    你上别人的家里做客,却因为主人做的菜不合口味,要打主人一顿,这叫什么事?所谓‘慢待钦差’就是这样的,这种法律大燕国没有。

    当然如果对象是皇帝,事情是另外一回事。

    不好好接待皇帝,就是‘轻君’,这在历朝历代是绝对的重罪,要杀头的,但皇帝就一个,这次来的也不是。

    其他的好像想不出什么别的。

    对方一定要做的绝对合情合理,否则土地是拿不走的。南家人不杀人放火,这并不简单。

    ……

    南竹道:“我虽然猜不出他们会怎么安这个罪名,但我知道这个王爷一定是关键点,你们也可以从这一点想想”

    半天过去,大家发挥想象力,七嘴八舌地说了许多离奇的可能性,可是连一个靠谱点的都没有。

    这种时候,霍思廷的话最多,什么他们会不会放些金银珠宝让我们偷啊,他们会不会自己放火,然后诬陷我们啊,各种五花八门。

    一通胡扯,除了白眼,给不了他什么别的。

    南竹又道:“而且这个王爷要住进南家,这也是对方计策的重点”

    还是一筹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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