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第一,由张文杰同志牵头,许继伟同志具体执行和陈家接洽; 第二,矿产资源是人民和国家的财产,不属于任何个人,其与伪政府签订协议即刻作废,颁发的采矿许可证需重新办理! 第三,对于陈家及其他昌平富绅的阶级划分需要成立调查组,若是存在压榨、剥削情节的(日薪<3斤小米,可定性剥削)按具体程度缴纳罚款,对其是否存在童工及伤亡抚恤要重点调查; 第四,若其46-49年煤矿利润中剥削收入占比>50%且不参与劳动,需定为官僚资本家,没收全部资产。 - 若剥削收入25%-50%且参与管理,需定为工商业兼地主,征收超额利润。 第五,若其曾有支持抗战爱国行为,需具体衡量; 第六,若为定性工商业兼地主,可对陈氏煤矿进行公私合营机制,其可技术入股。 第七,对非直接剥削者,按"开明士绅家属"给予基本生活保障。” 三人听后纷纷点头,表示对陈朝阳的决定非常赞同。就在这时,赵鹏手中的记录工作也戛然为止。 陈朝阳接过赵鹏手中记录,仔细扫视一番。过了一会儿,他才说道:“嗯,赵鹏同志,你做得很好。现在,请你立刻汇报地委组织部,并请求他们派遣特派员前来监督我遵守回避原则。” 赵鹏连忙点头应道:“是!” 陈朝阳接着对另外两人开口:“你们二人可以先去一楼的会议室,与陈朝钧同志进行接洽。他应该就在那里等你们。” 那两人齐声回答并转身离去。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