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九十七章 故意-《封神之我在商纣当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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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赵襄齐的两个舅舅,对外的公开理由,就是打算亏点钱,替他们外甥给那位关系一向亲近的裕王,名为缴税,实为送钱。
    而且是合法合规的送钱。
    在这封建王朝,帝辛只要不贪腐属于朝廷的那部分,不为了钱财损害朝廷的利益,那么其他人通过正规的方式,往他手中送一些钱,其他人也没有攻击的理由。
    天大地大,谁还能阻止别人去什么地方做生意?
    而正常的缴税,其他人也无法说什么。
    齐王作为商户之女诞下的皇子,一向被其他兄弟排挤,好不容易有一个关系亲近之人,为了不让他们的关系生疏下去,两人会为了外甥这么做也不是不能理解。
    家大业大,两人也不差这点钱。
    而赵襄齐亦是一副为了兄弟这都是小事的态度。
    为了表示他对于钱财没有概念,以及维持一个纨绔子弟的形象,因此原本就奢靡的生活,变得更加荒唐。
    到这里为止,一切都和赵襄齐说得没有区别。
    而真正的分叉点,在于商队到达北疆之后。
    如果说第一次北疆可能吃不下那么大的货物,导致前往北疆的商队虽然没有亏,但也没有赚到钱。
    可是第二次第三次乃至后面,当商队赚到了钱之后,那么就有了正当的理由。
    在送钱的时候,发现又能赚到钱,傻子才会选择放弃。
    纵然在某些地方,古月界也已经有了避嫌的说法,可却不像洪荒界或者蓝星那么严苛。
    一些便利之处本就是朝廷律法的允许范围之内。
    而等到帝辛将突厥灭掉,彻底将草原纳入大离的统治之后,反而更有利于他们做生意。
    之前的时候,这些商队从北疆离开大离,能做生意的蛮夷自然是以离得最近的突厥一族为主。
    但是突厥一族常年侵袭大离边境,两族之间已然有了仇怨。
    因而,往突厥倒卖商品虽然利润很高,但冒的风险也大。
    就算是那些不和突厥做生意的商队,在穿过被突厥统治的草原之时,依然有着不小的风险。
    可是当帝辛将草原纳入大离统治就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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