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七:宋公明村店逢李立-《从水浒到洪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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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都说,公门之中好修行。原因之一就是,公门之中,各种千奇百怪,只有想不到,没有人做不出来的事情,都会以卷宗的形式放在衙门里。
有些有代表性的案件,还会在全国范围内传咏。
作为公门中人,他们怎么会不知道,江湖上有那些天高王法远的山村野店,惯会用蒙汗药蒙人的心智,害人性命。
两个人一看这店铺,在一看宋江的颜色,心里面提起了一万个小心。不过面上却不显露。
不要看宋江不过是一个犯人,他们的身份,如今在宋江之上!但是,人的名树的影,就算不看在银子的份上,宋江在江湖上有些好大的名头,就不能让他们兄弟等闲相看。
不服高人得死,他们干押运的,自然对行业里面的事情门清。
但是,他们更知道,江湖太大了,什么事情出现都不奇怪!
“客官,酒肉来嘞……”
上好的花肉,一边说着,一边撩开了后厨的帘子。
隐约看见两个膀大腰圆的汉子嘴里面开开合合,嘟囔着什么。
餐盘上,放着两碟牛肉,还有壶身冒着热气的酒。
这店老板,把酒肉放在了桌子上,看着宋江和张千宋万三个人说道:“三位客官,酒肉齐了。若是有事在来招呼。”说完之后,转身向着自己的柜台走过去。
见酒家未曾走远,宋江心中一动,手上举起了酒,嘴上却说:“二位兄弟,听闻江湖上有那店铺,专好在酒肉中用蒙汗药坏好汉的性命。我却不信,兄弟们,干了!”
酒家的老板听见了宋江说话,头也不回的回了一句:“好叫客人得知,我这酒肉里都下了蒙汗药,你还是不吃的好。”
宋江一听,反而乐了:“店家莫要说笑,兄弟们,干!”
把碗端到了嘴边,使了一个颜色给张千宋万两人。两个人也算是乖觉,更何况,宋江之前又是颜色,又拿话点。
袖子一挡,一碗酒半碗湿了络腮胡子。半碗接着袖子,倒在了桌腿上。
店老板一边走着,一边在心里面暗暗记数。
宋江放下碗,招呼张千宋万两个人吃菜!
“兄弟,吃肉,吃肉!”
“咦!这肉,怎么平生生多了两盘……”
砰,
砰,
砰!
听见三声响,店老板回过头看了看宋江三人。
嘴里面唾了一口:“呸!去特么的江湖好汉,绿林豪杰。不过是一个贼配军并两个短寿的走狗罢了。充什么大瓣蒜?也不嫌燥的慌!”
“小七,小九!出来把这三个贼厮鸟脱了衣裳一把火烧了。然后剁成馅,做了包子。看这三个,是有油水的,应该能有点好肉。”
“好嘞……”
说完话后,那老板才想起了什么。转过身走了回去。
原来,他想起了三个人包裹。
这三个人的包裹看起来很丰厚,能不让人经手,就不让人经手。
并不是说,他信不过自己手下的小弟。主要是当大哥,要学会替小弟分担风险!
万一这钱上面有毒呢是吧?不就平白的害了自己小弟的性命?
他李立以人为本。对于自己的小弟,他都是秉持着爱之护之的想法但是和念头。
这种有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况,大哥不出手,那么,以后怎么有脸带队伍呢?
至于,宋江三个人这么快晕倒,李立倒是一点都不意外。
你道是为何?
原来蒙汗药有一个特性!若是冷饮下去,可能还能坚持一会。但是,如果吧装有蒙汗药的酒温了之后,这药效就大不相同了。
平日里,需要半个时辰才能药倒的人,可能如今须臾之间,就会被放到。
不管是多么昂扬的汉子都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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