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命的药——雨7月20日-《再婚伉俪的抗癌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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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擦干眼泪,痛定思痛,我决定先按照自己的思路行事。

    我拨通了上海市民热线,接听的是位先生,随着我的叙述,对方的键盘声急促有力,最后当听说是吉林长春的私人医院时,对方停顿了一下,遗憾的告诉我,那里不是上海管辖的范围,但他很快给了我吉林长春的市长热线号码。

    我很幸运,长春卫健委的高先生很快联系了我,并问我是选择内部调解还是走司法程序。考虑到疫情时期二地来回不便,我选择了先调解。

    对方的院长亲自来电,强调了很多客观理由,只同意退药,并报出了自己很多头衔。

    我告诉他,我退休前的工作就是在报社专业写软文广告,我很清楚私人老板的营销策略。他听出来我是个有文化的人,尤其是当我提出其中一种药对我先生的病有害时,他推脱要开会而结束了通话。

    晚上,负责推荐药物给我先生的工作人员(先生称他为李医生)打我手机,自然是一番沉痛的表示哀悼,然后转入正题。

    “老大姐,都是我的错,你的损失由我个人来承担……”我心里很清楚,他只不过是医院的“马前卒”。

    我问他 ,你有医生资质吗?他支支吾吾“资质是有的,但药是我们院长配的……”

    直觉告诉我,他只是营销负责的主管。他向我诉苦,说因为工作失误,院长要解雇他。让我同情他,别让他丢了“饭碗”。

    我问他, 因为你们的失误,让我先生提早结束了生命。我同情你,谁来同情我?

    从他的叙述中我得知,有关部门已到医院展开调查,第一批资料上交审核,接着要送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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