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章 春天的风味-《舌尖上的神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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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夹一筷尝尝,满口滑爽鲜凉,掩映着那种惬意舒畅的微腥的泥土气,宛如久已熟稔的轻声呼唤撩拨着心扉,仿佛这就是人间最美的吃食。

    如果将马兰头和春笋嫩头一起焯水切碎,拌上臭豆腐干,就着此菜喝啤酒,品味这舌尖上那种涩涩麻麻的沁凉感觉,怕只有傻笑的分……就是拿鱼翅来换亦不肯。

    不喝啤酒,之一碟马兰头喝稀粥,清平淡泊,有滋润皮囊,一啄一饮间,也是人间的至味了。以庄臣的经验,凡凉拌菜,食前放入冰箱略加冷处理,会更加入味。特别是酒宴场伤了脾胃,隔宿早上,最宜凭此调养了。难怪袁枚在《随园食单》中写道:马兰头摘取嫩者,醋合笋拌食,油腻后食之,可以醒脾。

    《蔬食斋随笔》中引用过一首明代五言古风:“马兰不择地,丛生遍原麋。碧叶绿紫茎,二月春雨足。呼儿竞采撷,盈筐更盈掬。微汤涌蟹眼,辛去甘自复。吴盐点轻膏,异器共畔熟。物俭人不争,因得骋所欲。

    不闻胶西守,饱餐赋杞菊。洵美草木滋,可以废粱肉。从马兰头的形态、生态、采集、烹饪、滋味、评价乃至诗人的感慨,都描绘得很有情趣,特别是“洵美草木滋,可以废粱肉”一句,大有代马兰头立言的意味。

    想古人吃野菜肯定没有这么多的讲究,古人吃野菜很多时候是为了饱腹。马兰头经常得到文人墨客的赞美。袁枚说家菜不如野菜香,这是套用那句家花不如野花香。

    有人调侃南京城里打着野疏招牌的馆店之多:“南京人不识宝,一口白米饭,一口草。”吃腻了家蔬,再换口味尝尝应时而生的野菜野草,苦涩中见甘美,要的就是那种来自原野的清新香远。

    莴笋是土名,书上规范的称呼是莴苣。最喜欢往菜园里转转。春天里一畦畦莴笋列队一样齐崭崭的,比别的菜要高出许多。打眼望去,莴笋最为嫩绿,旁边生长着大蒜和起薹的芫荽,但谁也比不上莴笋那般宽衣大裳高身架。莴笋绝对是菜园里的模范生。

    莴笋分为叶用和茎用两类。叶用莴苣又称生菜,在西餐店里吃三明治汉堡或炸薯条什么的,常吃到这种叶面曲卷打皱的蓬松绿叶菜,脆而微甜。

    通常所说的莴笋,都是食茎的,而且确实呈笋状。削去皮的莴笋,清澈而诱人,像绿的翡翠,嫩且有玉质的透明感,有时感觉更像梳妆好的女人,清新可人待人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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