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八章 劫掠-《火与剑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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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熬骨部落的勇士们,打起你们的精神,前方不远处就是塔拉克村,那里有你们喜欢的金钱、食物、美酒和女人,只要我们占领了那里,那些东西就都属于我们了。”噬眼大声地吆喝道。

    “那里还有我最讨厌的兽人士兵……!”地精中,有人似乎忘记了桑多刚才的教训,兀自小声地嘀咕道。

    一旁的噬齿闻言大怒,立刻叫嚷着要把那名嘀咕的混蛋排查出来后给砍了。最后,还是噬眼好不容易才劝住了他这位暴躁易怒的哥哥。

    接着,噬眼环顾众地精一圈,得意洋洋地道:“熬骨部落的勇士们,兽人军人们真的就这么可怕吗?不,当然不,或许,以前他们是可怕的,不过,现在他们在我噬眼的眼里,根本就不算什么!”

    “我想你们也听说过了吧,我,熬骨部落的第一勇士,英明领袖的弟弟噬眼.波拿巴在前往人类社会的试练旅途中,获得了一本绝世秘籍,从此练成了无上刀法。”

    呛啷一声,噬眼从腰间刀鞘中抽出了一把不知是由何种金属材质打造、闪耀着森森寒光的长刀,斜指天上骄阳,摆出了一个酷酷的造型,高声道:“这把长刀,就是我刀法大成后,在和一个人类七级武士的决斗中,杀死他后获得的战利品。”第八书吧 

    “现在,一个堂堂七级的人类武士都已经不是我噬眼的对手,更何况那群愚蠢的野兽了!”

    看着噬眼的“勃勃英姿”,再听着噬眼的“豪言壮语”,地精们全都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

    首领的弟弟自三年前的一天,在和几名熬骨部落的地精勇士们外出打劫后便一去不返,直到半个月前才突然回来,而且还是衣锦还乡。

    当时,熬骨部落的地精们全都被噬眼那身唬人的行头给震慑住了——锃亮的圆顶无沿头盔,精制的全身穿丝链甲,华丽的皮草披风大氅,腰间纹有美丽图案的皮带上还系着一把制作古朴的墨绿色鲨鱼皮刀鞘。虽然当时还没人知晓刀鞘中的宝刀是否锋利,但是既然刀鞘做工都如此考究,那么里面的宝刀想来自然应非凡物了。

    看着噬眼一身高贵的“骑士”装扮,再看看自己身上穿着的破破烂烂的皮甲和手中制作粗陋的武器,熬骨部落的地精们皆感到自惭形秽,同时心中都在暗想:这小子究竟撞上什么大运了?

    接下来几天,熬骨部落内就开始流传起各种版本的“噬眼奇遇记”。其中,有两个版本的说法流传得最为广泛。

    第一种说法是:噬眼在那一次一去不返的抢劫途中,路遇一位武技高超的人类武士,人类武士一见噬眼,立刻惊为天人,说他“身具奇骨”,乃“武学奇才”,遂收之为徒,将一身武技倾囊相授,并把他带往人类的地盘进行试练。

    第二种说法则是:噬眼在那一次一去不返的抢劫途中,不长眼地盯上了一位武技高超的人类武士,结果导致几个同伴被人类武者所杀,而贪生怕死的噬眼哭求着从人类武士手中乞得命来,并成为了人类武士的随身奴仆,然后,噬眼在跟随人类武士的旅行途中,暗下毒手害了人类武士的性命,并从人类武士身上得到了一本绝世秘籍和一柄锋利宝刀,从此神功大成。

    其实,以熬骨部落地精们对噬眼人品的了解,他们都更倾向第二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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