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他指出,两篇新闻的报道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在用词中,已经使用了足够的虚拟词,稍有理智的人,一看就能知道,这种新闻的内容只是推测。 至于那些愚笨的,完全没有理智而会轻易把这种推测当做真相的人,根本不值得关注。 然后,在过去,不只是《新长安都市报》,这里所有的新闻媒体使用的都是类似的虚拟词,难道法庭要把他们都抓起来吗? 再然后,就算《新长安都市报》在报道上出了什么偏差,那也是好的。如果执法大队的那名官员没有这么做,完全可以出来澄清;如果市政府没有向购房者发放公民权的义务,也可以发布他们的公告。在这种偏差后,民众得到了真相,没有任何损失,而是大大的好事。 听起来很有道理,胡元周围很多的人都被说服了,在那里频频点头。 “辩护人还有什么要说的吗?”高处,法官这样问道。 那位穿着昂贵衣服的辩护人挑衅似的看了对面的检察官一眼,表示没有什么要说的了。 “检察官有什么要说的吗?”法官又继续问道。 “我想,需要提出新的控诉。”检察官站了起来,这样说道。 第一,过去媒体们使用了什么样的宣传技巧,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对当前来说既无价值,也无意义。 至于其他媒体是否使用了这种技巧,并不是当前需要关注的事情。 第二,汉国政府治下所有媒体在宣传中的首要原则,便是‘大部分人,大部分时间都不思考’这一条。 民众都很辛苦,有自己的工作,自己的生活,没有多余的精力去详细分辨消息的真假。在用词中,以巧妙的话术来误导民众。这固然不违反过去的落后法律,但在新时代的《动态律法》面前,是违法行为。 第三,辩护人提出的,新闻媒体可以尽量撒谎,而别人需要做出澄清的说法,已经违反了《动态律法》的第十九款,犯下了‘牵涉精力罪’。 “这种罪行也许有落伍时代的律师还不知道。”检察官看着对面的对手,这样说着。“动态律法里有说明:人类社会组织最主要的矛盾,就在于工作的无限性和精力的有限性,这两者之间的矛盾。”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