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嗯,这次被告的席位上是空缺的,并且上来的人都是汉国人。 有文书开始宣布案件大体内容。大致如下:某日,周某到新长安城动物园游览,在游览过程中违反规定进入老虎居所,然后被老虎袭击,其母为了救她,试图拦住老虎,被虎咬死。而后周某被动物园工作人员救下。 在被救后,周某向法庭起诉动物园,认为动物园需要对其母亲的死亡负主要责任,并给予她大量赔偿。 尼玛,这都能告,没天理了。 那些观众,在了解到这样的案情后,也纷纷议论起来。 这时,原告站了起来,要求发言。经过短暂的交涉,以及与辩护人的沟通,法官允许了。 “我,是一名成年的汉国公民。”那个粗糙丑陋的女人站了起来,用这样说道。“受汉国法律的保护。有人否认这一点吗?” 无人作答。 “动物园说,他们有规定,我还默认了协议。但是,区区一个动物园,有什么资格规定我该做什么?”她这样说着,撩了撩头发。“人,是生而自由的!” 自由的去闯老虎园? “我,有去我想去地方的权力,有做我想做的那些事情的权力。”女子高高扬起下巴,继续说道。“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一个动物园,既不是政府机构,也不是执法机构,他们没有资格约束我去哪儿!该做什么!” “而在那里,我的母亲死了!” “母亲啊!”她环视了周围的人一圈,眼中泛起了泪花。“从小抚养我长大的母亲!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就因为动物园的管理不善而死在了那里!死在了老虎的口中!” “母爱是灿烂的阳光,炽热而光明。她能融化冰川、净化心灵、蓬勃生机。她以博大的襟怀哺育生命、呵护万物。” “母爱是盎然的绿地,芳菲而宜人。她使空气清新、百花缤纷、彩蝶飞舞。她是唯一没被名利污染的一方净土...” 她用抑扬顿挫的声调,这样当庭朗诵起来了。而看到这一幕的胡元,在脑中只回荡着三个字。 艹尼玛。 胡元看着这个口水四溅的女人,恨不得冲上前去,一把捏死她。 讲歪理的人,胡元之前也见过不少,但是能做到这个份上的,她也算罕见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