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荡剑诛群寇-《修神录之幻影迷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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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人约莫二十来岁的年纪,束腰扎背,绷着两寸宽的护腕,脚踩吞口云纹千层底的快靴,一头长发乌黑柔顺,微微的随风摆动着,说不出的飘逸潇洒。

    这人眉宇间有着一块黄豆大小的棱形胎记,抹了蓝色的荧粉装饰,在月色下闪着微微的豪光,平添了几分邪气。

    这人一手拎剑,一手握鞘。那剑鞘似乎和宝剑出自同一种材质,在夜色下咋一看竟分不出哪是剑,哪是鞘。而且那宝剑浑然天成,剑身、剑柄连同剑格好似一体铸成,剑身白里透亮,既好似美玉,又好似发亮的精钢,给人一种虚无飘渺的感觉,就好似这把剑透明的一般,却又好似雾霭一样,直教人神智颠倒,意乱神迷,宝剑尚未出手,对手便已然弱了三分。

    更加玄奥的是,他那宝剑还有着许多细小的蓝色荧点,挥舞起来剑影中星光灿烂,直教人觉得好似在面对整个星空一般。

    这蓝衣青年虽然年纪不大,武功却是不赖,轻功剑法更是卓绝,出手间仅一招便化解了六个人的围攻之势。那三个侥幸逃得性命的家伙和大队人马集合在一块,还没等惊骇的心绪平复下来,一阵枝叶的拨动声乱响一通,灯球火把顿时照亮了四野,却是这蓝衣青年带来的属下后继跟到。

    这些人穿了统一的夜行衣,一手举着火把,一手拎着短刀。那短刀甚是奇特,刀尖到刀把由宽渐窄,刀尖儿斜切,通体不过二尺来长,在灯火的照映下闪着明晃晃的白光。这些人既然敢使短家伙,功夫自然是不弱。

    这群庄丁训练有素,行事果断,二话未说便杀入匪群。仅一个照面几乎每个庄丁的刀口都添了血,黑青五的那帮匪众便倒下了一半。

    那两个首领似乎这时才回过味儿来,扯开嗓子高声喊了一句让众匪如释重负的话――

    “快撤!他们是幻剑山庄的人!”

    再看这群匪众,哪还有半点先前的勇武,一个个好像屁股后面着了火,撒丫子四散而逃,钻进树林子里不大功夫便没了声迹。

    这倒不是幻剑山庄的威慑力有多大,实在是匪类的秉性如此,别看他们“欺负”李寻愁时一个个都挺卖力,那不过是仗着人多势众罢了。

    幻剑山庄的这帮庄丁虽然也不过十几人,但是每个都是以一当十的好手,何况旁边还有一个武功丝毫不弱于李寻愁的首领。

    黑青五的这帮家伙对付李寻愁用尽各种手段才将老李勉强制住,此时对上整体实力比他们强的多幻剑山庄众庄丁他们要还有勇气战斗那才真是奇了怪了。。

    这就是英雄与贼匪的区别。所谓英雄,那就是有虽万人吾往矣的勇气,而匪类却是己万人才往矣的流氓本色。

    那蓝衣首领对这帮黑青五的贼匪自然也是鄙视连连,连追都不屑的去追。

    那首领潇洒的甩掉宝剑上那两滴欲滴还挂的血珠,还剑入鞘。却听着一个不满的声音抗议道:

    “庄主,你看着点,甩了我一脸。”

    那庄主抬眼一看,可不是,这两滴血珠刚好不巧的甩在那庄丁的脸上,在火光的映衬下好像两颗黑痣一般,使得这本来俊秀的庄丁成了其貌不扬!

    那蓝衣首领嬉皮笑脸的走过来,掏出一个浅蓝色的丝绸帕子给这个壮丁擦了脸,嘴里还亲热的掰惑道――

    “嘿嘿,小刀啊,失手失手!”

    “庄主,这些杂碎的狗血也往脸上甩,忒腻歪人了也!”

    那蓝衣首领哪还有方才的半点威严,这两人也不像主仆,倒像是一对亲兄热弟!

    “小刀,你留下收拾收拾,这个人的伤势得赶紧治;还有这些家伙,死了业报也算了了,对他们客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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