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洞若观火-《一世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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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吏便知官,下面的公吏为非作歹,要么上面的官是一丘之貉,要么就是软弱无能之辈。王安石可以允许县里的公吏,在保证政令施行的基础上,为自己捞些好处。为了给自己捞好处,置朝廷政令于不顾那就不被允许了。
    店主拿了账簿来,王安石放在桌上仔细查阅。导洛入汴以来,航运的通畅带来了周边商业的繁荣,前两年店里的生意非常不错。自几个月前,京西路开始工商改革,县镇的产业向州府集中,乡镇的产业向县城里面集中,这店的生意就明显不行了。最近几个月的利润远远低于以前定的祖额,店主在用自己的身家填这个窟窿。
    合上账本,王安石闭目想了一会。出现了亏损,让店主到县衙去要求修改祖额是不成的。对于店主是合理的,但对于天下来说没有可行性。这个口子一开,经手的公吏就会肆无忌惮地上下其手,属于官有的产业再也收不上钱来。
    命中注定要舍此一注钱财,碰上这种事情,只能算店主人倒霉。不过,祖额不可以改变,把产业卖给民间的价钱,却不能按照原来的祖额定。这处小店不交钱给官方,还是有利润的,之所以卖不掉,还是因为定价不合理。
    王安石问店主人:“主人家,按着市价,这小店该卖多少才算合理?”
    店主道:“回上官,依着小老儿估计,这店算一百二十贯已是极勉强,做得好了有些利息。现在县里定价二百三十贯,那是无论如何也赚不回本钱来的。”
    王安石点了点头,现在小店一个月的纯利润大约是七八贯,一年不足百贯,不算房产就只值这个钱。一百二十贯店主还是向高了说,真正民间交易,卖不出这个价钱。
    宋朝税赋主要是财产税,房屋是要被征税的,民间交易价格不高。这一间小店,连地带屋,也不过能卖五十贯。杂七杂八加起来,县里定二百三十贯的价格,除非强行摊派下去,不然不可能卖掉。更何况县里的定价,还不包括地价和房价,只是免租而已。
    王安石对京西路的工商改革并不积极,只是被动执行,没有在这上面花心思。在他看来农业重要得多,自到巩县,精力大多都花在农业上。对官营场务抓大放小,他安排下去就没再多管,只是知道县城里的已经全部卖掉,乡下的都僵在那里,没有人买。公吏建议到了年底,让各主管用家产承买,王安石也没有表示反对。
    不反对,是因为王安石以为价钱定得高了一些,但买主好坏是要赚钱的。所谓无商不奸,这些商户定然是觉得乡下产业不好卖,想拖着压低价钱。官家的钱是那么好赚的?越是这样越不能降价,到了期限,逼着各富户承买就是。
    今天机缘凑巧,刚好到了这一家店里,一查账跟自己以前想的并不一样。知道了这里价钱高了,便也就知道县城里的那些酒楼邸店定价低了,道理是一个道理。
    把有利可图的产业,或者收受贿赂,或者是让亲戚承买;把不好卖的产业,晾在这里置之不理,等到了期限再强压乡下富户承买,这些公吏犯了大忌。好处他们得了,却把民怨推到了朝廷身上,就连自己这个知县,只怕也要受这些事情牵连,民声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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