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 第二天。 整个香港都因为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而彻底沸腾了。 没有报道昨天的维港海战,也没有报道港府的任何动向。 所有的报纸头版头条都用最大号的字体刊登了同一篇檄文。 正是陈山亲笔所书的《告洪门全体仲昆书》! “……想我洪门,自创立以来,以'反清复明'为己任,高举'忠义'大旗,历经数百年风雨,无数先辈抛头颅,洒热血,为的是什么?” “为的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是为我汉人同胞争一片可以昂首挺胸活下去的天地!” “然,时至今日,清廷虽灭,外辱犹存!我香港同胞仍活在英夷的铁蹄之下,备受欺凌!” “更有数典忘祖之辈,如刘福者,卖身求荣,为虎作伥!甘为英夷走狗,不惜将枪口对准自己的同胞兄弟!” “此等行径,与汉奸何异?与国贼何异?” “我陈山,以洪门天宝山山主之名,在此正告所有身在警队的洪门兄弟!” “尔等当明辨是非,分清忠奸!切莫为虎作伥,助纣为虐!” “洪门祖训,'忠义'二字,重于泰山!岂能为区区几两碎银便弃之如敝履?” “今日,我九龙袍泽为保乡土,为护同胞,奋起反抗,此乃大义之举!” “尔等若是有血性的汉子,是忠义的洪门人,就当弃暗投明,拨乱反正!调转枪口,与我等共击国贼!共讨汉奸!” “若有执迷不悟者,继续为刘福卖命,残害手足同胞,那便是自绝于洪门!是为天下洪门兄弟所不齿!” “他日必将以叛徒论处!身死名裂,遗臭万年!” 文章写得慷慨激昂,义正言辞。 将一场黑白两道的利益冲突硬生生地拔高到了民族大义和洪门忠义的高度,将刘福直接钉在了汉奸国贼的耻辱柱上。 这篇檄文一出,整个香港的江湖都炸了。 无数隐藏在社会各个角落的洪门子弟看得热血沸腾。 而港岛和新界的警察军营里更是掀起了滔天巨浪。 那些昨天还被金钱所诱惑的警察在看到这篇檄文后瞬间就清醒了。 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洪门的人。 他们可以为了钱去跟人火并,但他们绝对不敢背上一个“洪门叛徒”“汉奸走狗”的骂名。 一时间,警营里人心惶惶,议论纷纷。 刘福拿着报纸,气得浑身发抖。 他将报纸狠狠地撕成碎片。 “陈山!你这个小畜生!我要杀了你!我一定要杀了你!”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