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他在脚上挂了个铃铛,动静一大,就会把自己吵醒。 这个年头家里也没有闹钟,只能用这种原始的办法。 王顺一咕噜的爬起来。 装了点热水进保温水壶里面,就出发了。 这个时期家家户户都有那种绿色的保温壶,配有绳子,可以挂在脖子上。 这水壶从王顺爷爷那辈传下来的,表面都被盘出浆了。 怀揣着两千块钱,王顺摸黑出门。 山村里的空气格外的香甜。 即使是在十几二十年之后,这里也没有受到什么污染。 现在更是一抬起头,就可以看到密密麻麻的星星。 真的有一种伸出手就可以摘到星星的感觉。 绚烂又迷人。 王顺走在乡间小路上,只感觉心旷神怡。 年轻就是好啊。 早上忙活了一天,才睡了几个小时,现在依旧神采奕奕。 “嗯?”忽然,王顺停了下来,目视前方的玉米地。 那里,有一片区域的玉米在不断的晃动。 好家伙! 王顺心中一惊。 大晚上的,难道有人在玉米地里面嘿咻? 他赶紧找个地方躲起来。 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想错了。 并不是有人在玉米地里偷情,而是有人在搞破坏。 王大牛! 王顺记得这块地是王大牛大伯家的。 好家伙,自己人搞自己人是吧? “混蛋,你在干什么!”王顺扯着嗓子大喊了一声。 正在搞破坏的王大牛,被这一嗓子吓得心脏都骤停。 而后慌不择路的跑掉,在路上都摔倒了两次。 王顺冷笑。 狗东西。 这下子你得老实了。 最好是给他吓出点什么病来才好。 两个小时后,王顺下了山。 这会儿天已经蒙蒙亮了。 两只鞋上沾满了泥巴,十分难受。 路上也没人,远处还传来一阵阵不知名动物的嚎叫。 王顺拧开水壶盖,喝了两口水,继续往前走。 又走了大半个小时,运气好,遇到一台要进城的拖拉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