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用法律武器进行反击-《醉卧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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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说!”马脸警察威胁的口气说:“你再敢胡搅蛮差,我们就对你不客气了!”

    “真的吗?你可要想清楚了,看看后面的吊顶上是什么吧!”雷小洛朝着他脑后的吊顶努努嘴。

    吊顶上装着一个带录音功能的摄像头,正对着这里。

    雷小洛刚才说的那段话,可是华夏国宪法上的一条明文规定。

    只是大部分时候警察们熟视无睹,当事人多数不知道有这么一条,习惯性的以为警察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都拥有搜查的权利。

    不少警察都是利用当事人的无知,名正言顺的知法犯法,把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证据,变成合法的证据,给当事人造成十分不利的影响。

    见几个警察慌了神儿,雷小洛厉声喝道:“放肆,这是宪法中的规定!你竟然说是胡搅蛮缠,摄像头已经把你们的所作所为录了下来。怎么样,要不要传到网上让全国人民给评评理?你们不会觉得这个摄像头是摆设吧,要不然咱们试试?”

    马脸警察满上就蔫儿了,拉长的一张脸也堆满了笑容,用和气的语气说:“误会,这都是误会,我们怎么可能知法犯法呢,刚才是跟你开个玩笑,罗先生不要介意!”

    雷小洛还真是在唬他们,游泳馆都还没有开业呢,摄像头怎么可能先一步开始运转。可能因为是新款吧,外形比较吓唬人。

    “不要介意,你们不是要抓我吗?”雷小洛冷哼道,而且说话的时候,故意抬头看着摄像头。

    “不是不是,我们跟您开玩笑呢!”马脸警官赶紧说:“是请您去局里了解一下情况,绝对没有其他的意思,你千万不要多心!”

    麻痹的,老子要不是因为多了个心眼儿,恐怕早就被你们带上手铐,然后跟拎小鸡子似的拎出去扔进警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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