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道之争—谈“佛在道先”之由来-《逝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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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儒、道两教也相应有所发展。因为唐朝帝王姓李,认为是老子李聃的后裔,道士们也就纷纷利用李唐与老子同姓的关系,把老子同唐室联系在一起,从而得到帚室的保护,才提倡道教,改北朝周武帚所谓的“先儒次道后释”三教教的席次,重新订定:先老次孔后释、凡有斋供行立讲论时道士女冠皆应在僧尼之一刚。

    唐初,高祖李渊即位为帚,立寺造像,设斋行道,祀佛求福。武德二年(621),于京师立十大德,统摄僧尼。武德四年,崇信道教的太史令传奕上表反佛,指责佛教“剥削民财,割截国贮”,“军民逃役,剃发隐中:下事二亲,专行十恶”,请求罢废。其时护法首领法琳,作《破邪论》以弹奕疏,多方申辩,高祖对传奕上表暂时搁置。武德七年,奕再次上疏曰:“佛在西域,言妖路远。汉译胡书,恣其假托。故使下忠下孝,削发而揖君亲;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赋。演其妖书,述其邪法,伪启三涂,谬张六道,恐吓愚夫,诈欺庸品。凡百黎庶,通识者稀,下察根源,信其矫诈。……其为害政,良可悲矣!”(《旧唐书》卷七九《传奕传》)于是,道士们借此机会,也展开对佛教的评击。武德八年,高祖诏叙三教辩论先后,高祖以老子李聃为祖先,故尊崇道教,定老先、儒次、佛后之次序。他说:“老教、孔教,此土之基:释教后兴,宜崇客礼。今可老先,次孔,末后释宗”(《集古今佛道论衡》)。

    当时,佛教护法者抗议传奕上疏的十一条之《上废省佛僧表》,也抗议道士的邪说。因道士李仲卿、刘进喜等帮助奕攻击佛教,猜忌佛法,恒加讪谤;李仲卿著《十异九迷论》,刘进喜作《显正论》大肆诽谤佛教沙门。法琳法师著《破邪论》、《辩正论》驳之,指摘道教的“虚妄”。明概作《决对论》,破傅奕十一条中的前八条。儒家李师政也写《内德论》,反驳传奕之说。沙门慧净、道岳、法常、智实等人与李仲卿等道士齐集宫内对辩大论战,使道士瞠目结舌,无言以答,闭口而退。其中智实为护佛法,誓死如归,再三上表谏之,甘伏罪于万刃之下,断不能伏其理。于是杖之,敕令还俗,处以流罪,其他沙门谕以背命也被处罪,此乃蒂命难违。

    武德九年(公元六二六年:八月,高祖退位,唐太宗李世民摄政。太宗李世民在位期间,情深护持佛教,一改先王之法,他建寺度僧,广施佛经:战地建寺,为殒身戎阵的义士、凶徒,树其福田,济其营魄,“变炎火于青莲,易苦海于甘露一:迎请高僧玄奘回国,一见倾心,大加赏识,助其译经,建造经院,礼遇甚厚,推崇备至。佛教至此大昌寰宇,大行于世。

    唐太宗也是位笃信佛教的皇帝,但在佛、道先后的问题上,却把道教列于佛教之上。贞观十一年(公元六三七年二一月,唐太宗下了一道《道士、女冠在僧、尼之上诏》曰:“自今已后,斋供、行法,至于称谓,道士、女冠可在僧尼之前一(《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三,或《全唐文》卷六均有)。究其原因,太宗则说:一朕之本系,起自柱下(老子李聃),鼎祚克昌,既凭上德之庆:天下大定,亦赖无为之功”(同上)。大意是说,道教之祖是老子,老子也是姓李,是朕的始祖,朕乃老子的后裔,况且国运昌盛,天下安定,有赖于老子的道德、无为之功用,因此之故,因太宗下诏宣布“道在佛先”,承其先王高祖之说。尽管如此,佛教在唐朝的势力比道教大得多。

    唐太宗李世民宣布:道士可在僧尼之前,为防止僧侣们的异议和共愤,于贞观十五年二八四一)五月十四日,屈万乘之尊,躬幸弘福寺,召集佛教大德高僧五人,一起叙话,太宗坦露自己列“道在佛先”的心怀时说:“比以老君是朕先宗,尊祖重亲,有生之本,故令在前。师等大应恨恨!”由此观之,唐太宗对佛教十分推崇,佛优于道,世所共知,太宗冒天下之大不韪,只因“尊祖重亲”,故列“道在佛先”,借以抬高李家氏族。

    时弘福寺寺主道懿奉对而曰:“陛下尊重祖宗,使天下成式,诏旨行下,咸大欢喜,岂敢恨恨!”作为寺主在皇权威慑之下,只得谄媚逢迎。

    于是,太宗曰:“……自有国以来,何处别造道观?凡有功德,并归寺家:国内战场之始,无不一心归命于佛,今天下大定,唯置佛寺。朕敬有处,所以尽命皈依。师等宜悉朕怀!彼道士者,止是师习先宗,故应在前。今李家据国,李老在前:若释家治化,则释门居上!……是弟子意耳,不述不知。二以上均见道宣《集古今佛道论衡》卷丙)。

    事后,法琳法师认为“道在佛先”、“道士、女冠在僧、尼之前”是一大耻辱,佛教地位受挫,“事可辱,孰不可辱!一强烈抗议,僧辱即佛辱,力护佛教,置生死于度外,引起了一场风波,史称“法琳事件一。

    法琳就唐太宗李世民的李氏远祖进行了历史研究和考证。考证结果,“李”姓“远祖”,有两个系统:一个是“代北李”,即拓拔氏(法琳说,“拓拔达阁”,唐言李氏):另一个是“陇西李”,就是“老聃之李”。法琳还考证出,老聃的父亲,名叫一韩虔”(“寒蹇”的谐音),字二兀卑”(原来很卑下),是一位只眼、跛脚、没有耳朵的残废者,无法劳作,只得过着乞讨于四方的乞丐生活,极为困苦,时至七十二岁仍无钱取妻,后来和邻居家的一个女仆私通,才生下了老聃,因为是在“李树”下生养的,为纪念故,以李树为姓,故姓李氏,名耳,字伯阳。法琳把考证的结果告诉唐太宗李世民,指出陛下的远祖是“代北李”,而不是“陇西李”,可是你陛下却“弃代北一而“认陇西”,这是错误的。如法琳在论辩中说:

    “窃以拓拔元魏,北代神君,达阁达系,阴山贵种。经云,以金易鍮石,以绢易褛褐,如舍宝女与婢交通,陛下即其人也:弃北代而认陇西,陛下即其事也。一唐太宗听后,勃然大怒曰:

    “朕闻,周之同盟,异姓为后。尊祖、重亲,实由先古。何为追逐其短,首鼠两端,广引形似之言,备陈不逊之喻。擢发数罪,比此犹轻:尽竹书愆,方斯未拟!”(见唐太宗《诘沙门法琳诏》、彦惊《唐护法沙门法琳别》、道惊《集古今佛道论衡》均有)

    唐太宗以法琳“诽毁我祖弥,谤黩我先人,如此要君,罪有下恕!”(同上)而把法琳抓起来,下狱治罪,拟以判处死刑。七日后,太宗复敕问法琳,法琳答曰:“琳所著《辩正》,爱与书史符同。一句参差,甘从斧铁。陛下若顺忠顺正,琳则不损一毛。陛下若刑滥无辜,琳有伏尸之痛”(见《法琳别传》)。于是,太宗卒免其死,流放蜀部,于道中卒,终年六十九岁。

    (九)

    至高宗、中宗、睿宗皆崇佛奸佛。如高宗李治在佛、道先后的问题上,他采取了折衷的办法,一改太宗‘道在佛先’的主张,于上元元年:八七四)乃敕令改正:“公私斋会,及参集之处,道上、女冠在东,僧、尼在西,不须更为先后”(《全唐文》)。佛道以东、西为序,而无先后之分,佛、道的关系趋于缓和。

    至睿宗时,他采取了比高宗更为折衷调和的办法,主张佛、道平等。他说:“释典、玄宗,理均迹异;拯人化俗,教别功齐。”因而他于景云二年(七二)下诏规定:“自今,每缘法事集会,僧、尼、道士、女冠等,宜齐行并进!”(均见《旧唐书》卷七《睿宗本纪》。另见《唐大诏令集》卷一一三,睿宗《僧道齐行、并进制》)佛道不分先后,也无东西,僧道齐行并进、并驾齐驱。

    (十)

    佛教从两汉之交传入中国以来,直至唐朝,在数百年之中,佛、道互争不绝,争高下、争先后。尤其是佛道先后争论不休,无法定论。至唐武则天之世,佛、道先后之争方告结束。佛道先后之定论为:佛在道先,成为历史定论。

    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女皇帝。她十四岁,被太宗选进宫中做“才女一,受到宠幸。太宗崩后,她出家修学佛法。不久,又被高宗召进宫中。她于六五五年起开始参与朝政,六六零年掌握政权,六九零年正式即位称圣神皇帝。她选拔贤才,任人唯贤,先后任用李昭德、狄仁杰、姚崇等政治家担任宰相,治理国事,由于君明臣贤,在她掌权的半个世纪里(正式做女皇只有二十几年),国家出现了升平安定的景象,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并不是带有历史偏见的史学家们所评论的那样残忍无道的女皇帝。

    武则天因自幼熏染佛法,奉佛精进,在唐代诸帚中,她是一位虔诚的崇佛者,大力护持佛教。在武则天统治期间,她“铸浮屠,立庙塔,役无虚年”(《新唐书》),亲自恭请南印沙门菩提流支和于阗国沙门提云般若、实叉难陀,还有中印地婆诃罗,汉僧义净等从事译经事业。她诏令禅宗高僧神秀入京行道,亲加礼拜:又微慧安禅师入禁中问道,待以师礼,使禅宗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她亲自主持《华严经》八十卷本的翻译工作,派人前去于阗取来梵本《华严》,请实叉难陀担任主译,并请菩提流支、义净、复礼、法藏等人参加助译,使八十卷《华严经》才翻译出来,还御制《序》文。她在《序》中说:“……《大方广佛华严经》者,斯乃诸佛之密藏,如来之性海,……朕……亲受笔削,敬译斯经。……添性海之波澜,廓法界之疆域!……”(《全唐文》)为华严宗的创立奠定了基础。关于武则天的崇佛活动,不胜枚举,为唐代佛教达于极盛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在佛、道先后问题上,武则天令释教在道法之上,僧尼处道士女冠之前。此时,道教徒自知失势,有些则弃道当僧,崇佛之风兴起。佛教在政治上、宗教上取得了最高地位,大获全胜。

    武则天于“天授二年:**一),……夏,四月,令释教在道法之上,侩、尼处道士、女冠之前。”(见《旧唐书》卷六《则天皇后本纪》)。又《资治通鉴》对此事也有记载:“……夏,四月,癸卯,制:以释教开至叩之阶,升于道教之上。”

    武则天的《释教在道法之上制》的全文是:“朕先蒙金口之记,又承宝偈之文,历教表于当今,本愿标于曩劫。《大云》阐奥,明王国之祯符:《方等》发扬,显自在之丕业。驭一境而软化,宏五戒以训人,爱开革命之阶,方启惟新之运,宜叶随时之义,以申自我之规。虽实际如如,理忘于先后;翘心恳恳,畏展于劲诚。自今已后,释教宜在道法之上,缁服处黄冠之前,庶得道有识以皈依,极群生以回向。布告遐迩,知朕意焉。二见《全唐文》)在《制》文中,武则天以女王承正,威伏天下,以定乾坤,诏示天下,从此已后,释教在道法之上,缁服处黄冠之一刚。

    由于武则天以“释家治化”,“驭一境而教化,宏五戒以训人”,“令释教在道法之上,侩、尼处道士、女冠之前。一至此“佛在道先”已成定论,一直演用至今。儒家位居首席,释家次之,道家末后,即“儒释道”三教秩序之称谓是也。

    如今,我国史学家、思想家、宗教家在谈中国的传统文化时,“儒、释、道”三教之顺序排列,已成为习惯性称谓,已顺理成章,未赏变也。这也就说明了“儒释道”三教在中国文化史上所作的贡献和影响,以及所取得的社会地位,理应儒教第一,释教第二,道教第三,这是历史事实。佛教在中国所产生的影响远超道教,“佛在道先”无愧于历史事实,也无愧于自身的伟大。俗话说得好,“事实胜于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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